唐氏人物资料 · JC-0504-30685E

唐临

600—659

字本德;刑部尚书、吏部尚书等

人物概览

初唐名臣,以宽平审慎的司法作风著称。史载其审狱重视人情与证据,曾允许死囚归家料理农事而如期返狱,成为贞观司法叙事中的代表人物。

世系位置

资料代次
第 32 代
上一代
唐弘
下一代
唐旦唐晃唐景唐昇

父系路径

唐雎 → 唐厉 → 唐朝 → 唐贤 → 唐遵 → 唐蒙 → 唐都 → 唐伦 → 唐林 → 唐蔚 → 唐惠 → 唐贲 → 唐珍 → 唐瑁 → 唐翔 → 唐固 → 唐琼 → 唐宣 → 唐彬 → 唐熙 → 唐辉 → 唐威 → 唐弘 → 唐谘 → 唐揣 → 唐俨 → 唐轮 → 唐永 → 唐陵 → 唐瑾 → 唐弘 → 唐临

逐条史料记载

《新唐书·宰相世系表》列名

北宋成书(所记人物时代各异) · 官修世系表 · A级证据

《新唐书》唐氏世系表将唐临列入本支世系。该条主要证明谱表中的姓名与列位,不等同于同时代独立传记。

身份判断:谱表列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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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旧唐书》《新唐书》有传

贞观至显庆年间 · 正史列传 · A级证据

唐临历大理卿、刑部尚书等,以断狱宽平、重视人情和证据著称;其司法故事成为唐代慎刑传统的重要案例。

身份判断:确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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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氏族典》汇录唐临事迹

清代汇编 · 类书引文 · B级证据

《古今图书集成·氏族典》据唐书列传汇录唐临官职与宽刑事迹,可与两《唐书》互校。

身份判断:确证

校勘提示:类书内容应回溯正史原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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